[转载]方兴东:珊瑚虫作者判刑,将是腾讯永远的罪!

原文出处:http://fxd163tech.blog.163.com/blog/static/2428541320082242819984/

最初看到珊瑚虫作者被逮捕,然后被起诉,然后被判刑三年。腾讯在这场战斗中大获全胜,但是,这也开了一个非常恶劣的先例。对于类似珊瑚虫作者这样互联网上的黑客行为,造成了摧毁性的威慑和打击。将严重危害互联网创新,也危及网络公民的基本权益。比起美国相对宽松的法律环境,是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这场腾讯的“胜利”,却使得中国互联网徒增恐怖色彩。

因为我和作者从来不认识,我曾经联系一位与此案件利益相关的朋友,我说,这个案件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应该号召一大批互联网专家、法律专家和学者,好好探讨的大事件。在商业利益越来越强势的今天,缺乏为网络公共利益和公民利益维护和呐喊的声音和力量,是很危险的事情。珊瑚虫案件如果没有第三方的强大舆论支持,而由商业力量主导,那结果将是非常糟糕的。

但是,由于这位朋友对我的想法拒绝了,所以我也就没有出手做点什么。然后忙于太多事情,就淡忘了。前两天看到了最后的判决,结果与我估计的一样。显然,事件非常简单,珊瑚虫作者一开始纯粹出于兴趣与爱好,推出了自己反商业版本的QQ,后来,商业诱惑之下走向了商业化,也开始对商业构成损害。不能说没有过错,过错其实非常明显,关键是,腾讯的这种行为,危及互联网发展的规则。其实,在腾讯初期,创始人们做的很多事情,与珊瑚虫作者是完全一样的。

显然,珊瑚虫作者缺乏法律意识,没有像腾讯一样在商业化过程中及时、巧妙洗干净自己的商业模式。而对于腾讯来说,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理所当然。但是,这样的出招实在过于狠毒,走过了。这个案件将会成为腾讯永远的罪!

等有时间和精力,我们还是应该召集学者、专家、意见领袖、黑客们,认真探讨这个事件。因为,这不是个案,而将影响很多互联网上的类似行为,危及很多技术爱好者——极客和黑客们的基本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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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珊瑚虫强奸案

1.腾讯是个大美女,珊瑚虫是个毛头小伙子。
2.珊瑚虫不小心碰了一下腾讯屁股,腾讯警告了珊瑚虫,说你这是性骚扰,以后再摸我叫警察抓你。
3.珊瑚虫不敢了,赶紧写了检查给腾讯,说我以后再也不摸你屁股了。
4.珊瑚虫后来在街上遇到腾讯,禁不住开始yy,心想yy总不犯法吧。腾讯被珊瑚虫看毛了,但突然发现小珊长得也蛮帅,心动了一下,回以害羞的微笑。结果珊瑚虫骨头酥了。
5.珊瑚虫开始在大街上公然冲腾讯抛媚眼,腾讯每次也都热情的回送了秋天的菠菜。
6.腾讯偷偷的问珊瑚虫喜欢用杜蕾斯还是杰士邦。
7.腾讯请珊瑚虫去家里做客,在家里干了什么此处删去200字,临走送了珊瑚虫自己的性感照片。
8.腾讯在自己家墙上窗户上门上贴满了自己和珊瑚虫的照片。
9.珊瑚虫家也挂满了自己和腾讯的照片。
10.腾讯手挽着珊瑚虫在街上散步,大家都认为他们是幸福的一对,村里的小孩也都觉得这对夫妇长得漂亮人也不错。
11.珊瑚虫和腾讯在家翻云覆雨,经常一起讨论用什么姿势最舒服。
12.珊瑚虫和腾讯一起生了三个孩子,两个姓腾,一个姓珊,一家人过着幸福的生活。
13.。。。
14.。。。。。。
15.两年后
16.有一天,腾讯发现珊瑚虫与google、yahoo、百度等美女有联系,大为恼火。
17.腾讯回家把贴的珊瑚虫的照片全都撕了,然后拉着村长到珊瑚虫家看,说珊瑚虫家挂着自己和孩子的照片,属于性骚扰,要求照片全撕了,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费50块钱。
18.村长多少了解点情况,劝珊瑚虫说,人家腾讯不要你了,也不让你挂她的照片了,你就把人家照片撕了吧,再赔10块钱得了。
19.珊瑚虫赔钱、撕照片,伤心啊。好在他和腾讯生的姓珊的孩子还经常到家来看看。
20.听说珊瑚虫落单了,google、yahoo、百度等单身美女们都来看珊瑚虫,都表示愿意和珊瑚虫交朋友,而且都很喜欢姓珊的孩子。
21.腾讯听说珊瑚虫和新的美女泡上了,还有可能抢走姓珊的孩子,大惊!心中顿生杀气!
22.腾讯找到自己老家的警察,送了包软中华,她老家的警察直接上珊瑚虫家把小珊捆走了。
23.警察把珊瑚虫送腾讯老家的村长家里,说这小子强奸我们村大美女腾讯,孩子都生下来了,协和医院做的鉴定,证据确凿,没跑儿。
24.村长是腾讯她们家舅舅,一看腾讯在旁边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心想奶奶的,敢欺负我们家腾讯,先把珊瑚虫关起来,严惩不怠!
25.珊瑚虫家里人找到腾讯他们村,说这哪是强奸,俩人明明是自由恋爱嘛。腾讯他们村一帮人在旁边瞎起哄,说你有结婚证么?你有结婚证么?没结婚证就是强奸。
26.事情闹大了,现在全世界都知道腾讯从和珊瑚虫恋爱到告珊瑚虫强奸的事了,要判强奸有点为难啊,村长头有点大了。
27.一边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腾讯,一边是无数双眼睛看着自己,明年还想竞选县长。唉!村长该怎么办呢?
28.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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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珊瑚虫案腾讯忽悠了谁

原文出处: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72db4501008r2b.html

周末一帮搞互联网的朋友喝茶聊天,席间正好有位法律界的仁兄,于是就聊到了最近炒得轰轰烈烈的珊瑚虫一案,大家争论得兴起,纷纷打开电脑上网找材料证明自己的观点。讨论到最后,法律界的仁兄总结了可能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观点:

所有的人都被腾讯忽悠了。

首先仁兄给我们明确几个基本概念:本案是一个刑事案件,腾讯公司是报案人,公安局是侦查机关,侦查结果材料报到检察院,如果检察院认为材料属实并且构成犯罪,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会根据公诉人和被告方辩护人的双方证据以及辩论结果做出最后判决。所以,现在与珊瑚虫一方对立的是检察院的公诉人,而不是大家误以为的腾讯公司。

但腾讯公司在本案中的作用很是微妙的,首先它是报案人,在掌握一定情况后提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根据情况进行进一步侦查。由于本案是比较新型的网络侵权案,公安机关往往不掌握其中的专业知识,而是由报案人全程提供法律和专业方面的支持,这点也由在场的另外一位仁兄电话知情人士后得到确认。据这位知情人士讲,是腾讯公司的法律顾问全程跟随办案人员,亲自指点该去哪里取证、如何取证、取证后如何进行技术鉴定等,而腾讯公司是否提供办案资金支持该知情人士称不方便透露。

刑事案件不同于普通的民事侵权,“罪行法定”是刑事案件判决的基本原则,另外还有“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及“疑罪从无原则”,是非常严格的。犯罪要件中一个不成立或者有疑问,就不能构成犯罪。

根据19日开庭双方提供的证据显示,公安部门拿到了陈寿福与合作伙伴之间的账务往来,证明其收入117万;查扣了服务器和陈的笔记本,并到国家版权局做了技术鉴定,证明珊瑚虫QQ确实是由腾讯原版QQ修改而来。显然公安机关和检查院均认为,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陈寿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的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案情明了,证据确凿,构成刑事犯罪。

但问题却恰恰出现在此。

我们看陈寿福律师所提供的证据,北京市第二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应该是做的保全证据。这些证据表明:

·腾讯公司曾经在自己的官方主页上提供珊瑚虫QQ的下载;

·腾讯公司官方曾经邀请陈寿福参加其QQ2005新版发布会;

·腾讯公司内部人员曾向陈寿福征询需要何种技术接口来方便珊瑚虫QQ的开发。

其实可以很容易的分析出陈寿福的律师希望证明的事实:

陈寿福开发珊瑚虫QQ,腾讯公司首先是知情的。腾讯公司邀请陈寿福参加其官方活动,又在官方网站上提供了珊瑚虫QQ的下载,甚至主动征询陈寿福需要何种开发接口,这些迹象都表明,腾讯公司是许可和支持陈寿福开发珊瑚虫QQ的。

这样,侵犯著作权罪中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这样一个重要的犯罪要件就已经不成立了,陈寿福也应该是无罪的。

其实,公安部门、检察院,在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也是很谨慎的,但万万没想到会被腾讯公司给忽悠了。其实也可以理解,因为任何人都会简单的认为,腾讯公司来报的案,显然被告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怎么可能会在这一点上出问题呢。

本来业界对此事的共识就是腾讯公司以强欺弱,非常同情陈寿福。仁兄分析到这里,我们都觉得陈寿福有希望了,但仁兄下面的分析却又让我们对陈寿福的前途深感忧虑。

原来我国为了公检法机关的廉洁清正,有一个内部的规定,那就是任何办错案的公务人员都要受到相应处罚。此案如果法院宣判陈寿福无罪,那么受到最大打击的首先就是公安机关,其次就是检察院,这两个部门的办案人员都可能受到处分,影响前途不说,主要负责人甚至可能会免除公职。本来此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深圳,我们感觉陈寿福判无罪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了。

讨论到这里,许多人开始大骂腾讯无耻,忽悠了公检法和广大网民,害了无辜的陈寿福。

其实圈内朋友都知道,珊瑚虫对腾讯公司的帮助有多大,说什么腾讯公司受广告损失,那都是用来蒙老百姓的。

首先腾讯公司的广告,是按天来收费的,而收费标准却是以注册用户数量来定的。比如早年腾讯只有100万注册用户的时候,客户去做广告,是100块一天;当腾讯注册用户达到一亿,广告就是1万块一天了。所以腾讯收广告费跟珊瑚虫是否屏蔽他的广告一点关系都没有,腾讯会傻到主动和用户说珊瑚虫QQ的用户看不到你的广告吗?极少数了解情况的客户主动和腾讯讨价还价,顶多广告费打个小折扣,那和珊瑚虫给腾讯做的贡献比起来也是九牛一毛。

从2000年开始,珊瑚虫帮助腾讯增加了多少注册用户?04、05、06年,各地电脑市场攒的电脑中珊瑚虫都是必装软件之一,是珊瑚虫帮助腾讯的用户规模一步一步走到今天,是珊瑚虫帮助腾讯公司的广告费涨了100倍。这还只是算广告费,没有计算腾讯从注册用户身上赚取的其它收益。

席间另一位聊友曾致电腾讯内部的朋友,据腾讯的朋友讲:看到陈寿福的相关报道,他们心里也很难受。其实2006年和陈寿福打民事官司的时候,产品部和技术部等就都非常反对,但法务部非要搞,结果判决下来搞得法务部自己都非常没有面子。没想到是法务部他们今年又搞出一个刑事案件来,搞得好多朋友打电话来骂他们,其实心底里这些都是他们这些腾讯人不愿意看到的。

无奈……

最后,一帮人八卦了半天,总结了一下:

1、腾讯公司是法务部牵头,报案时隐瞒了真实情况,忽悠了深圳市的政府部门,搞到最后政府骑虎难下,陈寿福难逃厄运。

2、腾讯公司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支持搞死珊瑚虫,还是有很多部门很多人都对珊瑚虫抱支持的态度。

3、商场如战场,互联网行业已经不是当年的自由共享、追求创新的年代,兄弟们要吸取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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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纪念陈寿福君及珊瑚虫QQ

公元2007年09月29日,就是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君被捕录相在网上流传出来的那一天。我独自在网上徘徊,遇见好友,前来问道,“先生可曾为陈寿福和珊瑚虫QQ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她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珊瑚虫QQ是我们用了好多年的好软件”
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用过的QQ修改版软件,大概是因为往往有始无终之故罢,装了又删,删了又装,然而在这样无数的删装中,最后毅然选择的还是珊瑚虫。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陈君毫不相干,但对我来说,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王者归来、圣树开白花”,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腾讯的行径太卑劣了。无数个枪手的流言蜚语,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哪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枪手的阴险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珊瑚虫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互联网,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对陈君的纪念,奉献于逝去的珊瑚虫。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网非网的网络。我不知道这样的网络何时是一个尽头!

我们还在这样的网上活着;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离九月二十九日也已有两星期,忘却的救主快要降临了罢,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在众多的QQ修改版之中,珊瑚虫是我最爱之软。别人问我,我向来这样想,这样说,现在却觉得有些踌躇了,我应该对他写些什么,做些什么。他不仅是“苟活到现在的我”的最爱软件,也是上千万网友上网的必选。

他的软件第一次为我所见,是在四年前我购置第一台电脑的时候。其中必装的一个软件就是陈君的珊瑚虫;但是我不认识他。直到后来,也许已经是陈君被捕,录相公布到网站上,才有人指着一段录相告诉我,说:这就是陈寿福。其时我才能将姓名和软件联合起来,心中却暗自诧异。我平素想,能够不为势利所屈,反抗一广有羽翼的软件的作者,无论如何,总该是有些桀骜锋利的,但她却常常微笑着,态度很温和。待到网上到处充满IT写手评论之后,这事情才开始闹得沸沸扬扬,我才见他虑及软件版权,黯然至于泣下。此后就再也见不到珊瑚虫QQ了。总之,这一次也许就是永别了。

我在二十九日上午,才知道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被捕一事。但我对于这些传说,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腾讯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况且始终微笑着的和蔼的陈寿福君,更何至于毁在腾讯的手下呢?

然而即日证明是事实了,作证的便是那段录相。而且又出现了若干枪手指则陈寿福及其珊瑚虫QQ,简直是虐杀,因为枪手的话语里,流露出很多的是非颠倒。

但深圳电视台,说珊瑚虫是“流氓软件”!但接着就有流言,说深圳电视台是受人利用的。

惨像,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陈寿福君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啊,沉默啊!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我没有亲见;听说他,陈寿福君,那时是凭个人爱好,为网友着想,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罗网。 中国

始终微笑的陈寿福确是被捕了,这是真的,有录像为证;只有一堆修改版的QQ还在网络上呻吟。

但是那几个枪手却居然昂起头来,却不知道个个被人辱骂……

时间永是流驶,网络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软件,在网络上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群里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QQ的各个修改版,正如煤的形成,当时用大量的木材,结果却只是一小块。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腾讯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当局者竟会这样地狠毒,一是枪手竟至如此之下劣,一是陈寿福临难竟能如是之从容。

我目睹腾讯如此行径,黯然伤神,一个让人敬仰的公司为何不采取更加宽容的态度。在国外案例中,屏蔽广告、修改软件等行为并不值得大动干戈。而且大部分用户则更倾向于同情珊瑚虫QQ作者,对腾讯的行径表示严重鄙视。苟活者在腾讯的统治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IM,将更奋然而前行。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记念陈君及珊瑚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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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虚假的视频,真实的珊瑚虫

原文出处:http://www.bullog.cn/blogs/mib/archives/110908.aspx

最近由于网上一段视频的广为流传,珊瑚虫作者陈寿福被抓的这次事件引起了热烈的讨论。虽然评论文章们尽力显得客观公正,但显而易见的,大家都被一只无形的手在引导着。作为陈寿福的朋友,我不得不站出来说几句,不管被认为枪手也罢,被骂也罢,我不出来说话就他妈的不够朋友。

1、视频为深圳市电视台做的节目,陈寿福衣服胸前的字是南山看守所(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出现的警官是南山区公安分局的警官,腾讯总部就在南山区,视频中的三个枪手等等,这些所有的迹象表明,其实整个事件就是腾讯公司利用其在公司所在地区的影响力精心策划了这一切。如果还有怀疑,请看视频的第一个画面,也就是字幕是“修改软件程序的笔记本电脑”这一个画面。作为陈寿福的朋友,我负责任的告诉大家,这个画面是在陈寿福的家中,也就是在抓捕陈寿福的时候拍摄的。试问如果不是精心策划,一个普通的案件何以需要在第一时间就由媒体介入。

腾讯为何有能力策划整个事件?答案也很简单:腾讯一年上税几亿,作为纳税大户其政治影响力不可小视。最早网上有一则消息说腾讯以办公住所搬离深圳来威胁政府,虽说此说法明显就是无厘头的猜测,却也在不经意间道出了其中的道理。政府为了能把腾讯这颗摇钱树留在深圳,当然也会不惜一切代价的替腾讯出这口恶气。

2、视频显然是腾讯公司自编自导自演的悬疑片,当然借用的是深圳某电视台的视频设备,如果腾讯公司以后向演艺界发展了,这些设备都可以省了。片中多处误导公众,我来一一为大家指明:

A)片中一直将软件称为珊瑚虫QQ,其实最早陈寿福开发的软件确实称为珊瑚虫QQ,也确实是直接修改了腾讯QQ程序,不过那时的陈寿福还是学生,根本不懂法律。而2002年以后,珊瑚虫QQ就已经不存在了,陈寿福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当年腾讯在要求陈寿福写过一个保证书之后,无论有多少诱惑,他都没有再去修改腾讯公司的QQ软件。取而代之的是他写的一个程序叫做腾讯QQ珊瑚虫增强包,这个增强包完完全全是一个独立的软件,没有修改一丝一毫腾讯的程序,采用的是外挂技术。了解技术的人都知道,无数优秀的软件都采用了外挂技术,最常见的就是大家都在使用的各种杀毒软件。陈寿福用外挂技术开发的这个独立的珊瑚虫增强包软件,给腾讯QQ增加了屏蔽广告、显示IP、老板键等实用功能,得到了广大用户的喜爱,腾讯公司自己也承认,高峰时刻有1/3的用户在使用珊瑚虫增强包,可以说珊瑚虫增强包为腾讯公司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按中国的传统文化说,他是有恩于腾讯公司的人,腾讯公司今日所为,是典型的恩将仇报,实在是忘恩负义的小人。

B)片中一直将软件称为珊瑚虫QQ,而断然不提珊瑚虫增强包,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后面的画面中,陈寿福自己称换了一种方式,改为采用外挂方式开发后,而片中直接就将其定性为陈某换了一种侵权的方式!首先案件还没有经过审理,法院也还没有判,他的这种行为是否侵权还没有定;其次,查遍当今法律界案例,还没有说通过外挂技术开发就是侵权行为。该视频直接定性的宣传,就是误导对知识产权法不太清楚的公众,这种做法是真正的亵渎法律。!

C)片子明显的剪辑,显而易见是为了对陈寿福的采访断章取义、偷换概念。在陈的话还没有说完的时候片子就直接跳到采访警官的画面,顺着之前陈的话直接将结论引导到有利于腾讯公司的一面。更加过分的是,陈讲自己的行为仅仅是违法行为的时候,片中的字幕竟然加上了“(犯罪)”,并且在后面的旁白中直接就称“陈某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懂法律的人都知道,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完全不是同一个层次的。我们骑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也算是违法行为,顶多罚5块钱,可犯罪行为就是要蹲监狱坐牢的了。在司法部门没有任何结论之前片子就这样表述,其用心何其险恶!

D)三个不知道哪里找的学生枪手实在是太恶心了,而腾讯公司的人出来如果不为自己的公司说话脑子就是有问题了,这些大家肯定看的明白,我这里不做评论。不过片子为啥光找反对珊瑚虫的人和腾讯的人出来说话,为啥不从珊瑚虫5000万用户中找几个人出来说话?为啥不找陈寿福学校的同事、学生出来说话?作假也不做的专业一点,真是可悲!可恨!

E)再继续说,片中多处将陈寿福描述成一个为了利益不惜违法犯罪的恶人,甚至某个sb枪手还将其与流氓软件挂钩,真是无耻!陈寿福从2000年还是一名学生的时候就开始无私的为网友奉献比腾讯QQ好用的珊瑚虫,一直坚持做了7年!稍微了解互联网的人都知道,05年之前的互联网哪里有钱可赚?陈寿福完全是为了广大网友的利益和自己的兴趣在做事,这段时间别说赚钱,为了网友能够更加快速的下载,租用服务器带宽自己投入的钱就有多少?好在这个家伙没有任何其余爱好,除了吃饭睡觉没有其它花销,就这么穷酸的度过了5年。

2005年后的互联网风气变了,大批的国外风险投资涌入中国,各种推广方式开始盛行,流氓软件也开始悄悄攻占用户的系统。这段时间,片中陈寿福自己也说,受到了一些人的诱惑,其实除了诱惑还有威逼,这些互联网行业的大佬们手里拿着钱,一副“敬酒不吃吃罚酒”的表情,弱小的自由软件开发者又能有什么办法?总之珊瑚虫软件开始为一些网站或者软件做推广,采用了捆绑下载的方式,但绝不是某sb枪手说的捆绑流氓软件!在这件事情上他很有原则,所有捆绑的插件首先可以选择安装,其次可以完全删除,否则不做。我自己曾经介绍的几个朋友的软件都被他拒绝了。这点我非常钦佩他,也理解到其实珊瑚虫就像是他的孩子一样,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背负不好的名声。所以我再次严重鄙视某些枪手,被人利用所以无知!信口胡说所以无耻!

在05年的这种风气下,各大下载网站都在各种软件的下载中捆绑推广插件,而且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有利益的地方就会有矛盾,矛盾会升级为战争,战争中就会有威胁和利诱,也会有抗争和妥协,很多情况下陈寿福的决定也是被逼无奈,在如此的大环境下,能够做到此地步已经非常不易了。

F)片中的警官大讲国家培养陈寿福多年,为此犯罪嫌疑人感到惋惜。我他妈听了怎么觉得这么不舒服,好像陈寿福除了违法就没干正经事?又是误导大众!我一定要还原一个真实的陈寿福给大家:

陈寿福在04年北京理工大学毕业后就留校做了老师,刚开始是留在计算中心做管理工作,并且带一个班的班主任,还教授一些例如《程序设计实践》的课程。因为工作能力突出,在05年他就被任命为计算中心主任,是学校历史上最年轻的主任。他从大一开始带的班集体,成绩一直名列全院第一,06年被评为了全北京市优秀班集体。他教授的课程寓教于乐,学生们都非常崇拜他。另外学校的多个管理系统、校内最大的论坛“北理FTP联盟”、校内最大的软件下载网站“155软件站”、音乐下载网站“把耳朵叫醒”等,都是他利用业余时间开发的,他对学校作出的无私的贡献不可估量。所有的这一切大家随便找个这个时期理工大学的学生了解一下就能证实。

所以说陈寿福在生活和工作中不但不是一个令人惋惜的罪犯,相反他是一个非常有个人魅力的人,朋友无数。人品正直,乐于助人,是大家对他公认的看法。好在深圳的公安没有把百度的博客服务器搬走,有空大家可以看看陈寿福的个人博客 hi.baidu.com/soff

3、关于案件本身,我也讲一下我的观点。了解情况的人可能都知道,腾讯公司在06年曾经与陈寿福进行过民事官司。当时陈寿福直接接到的就是一张法院的传票,腾讯之前无任何的主动沟通。在法律规定的庭前和解期内,陈寿福主动找腾讯沟通寻求和解,对方开口就是赔偿50万元,而且没得商量。这次民事的官司是在北京而不是腾讯的老巢深圳,北京的法官还是明事理的,至少是中立,法官主动帮陈寿福做腾讯的工作,说你们一个这么大的公司何必和一个老师这么过意不去,结果腾讯还是不让步,非置陈寿福于死地。此时的陈寿福已经是采用外挂技术开发独立的珊瑚虫增强包了,并不亏理,没办法,官司打就打吧。陈寿福请的律师太差,我看完这位老兄的辩护词差点没气死,导致最终结果就是法院判陈寿福败诉,赔偿10万元,但实际上仅仅判定是陈寿福网站上提供了腾讯QQ的下载而导致侵权,而对腾讯公司提出的陈寿福开发的外挂与腾讯公司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说法予以驳回。陈寿福爽快的支付了赔款,并在网站上道歉以及公布赔款截图,希望与腾讯公司化解矛盾,尽快了结此事。

具体判决书网址如下:http://bjg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43944&k_w=陈寿福

关于判决结果,我分析如下:

首先开发外挂并不构成侵权,法院驳回了腾讯公司的请求。这就说明采用外挂技术开发的珊瑚虫增强包并不构成侵权,在里面捆绑插件、广告也没问题。

其次侵权的是珊瑚虫网站上提供了将腾讯QQ的下载。但照法院这种说法,其实各大下载站点都是侵权的,因为大家都提供了腾讯公司QQ以及无数各种软件的下载。各大网站站长们都要小心了,不要再加什么常用软件下载方便网民,尤其是别提供QQ的下载,否则不知道哪一天你也会收到一张传票,也得赔50万。特别是软件下载站的站长们,你们不但提供QQ下载,还将下载按钮隐藏在无穷无尽的广告中,不但告你侵权,还得告你非法牟利。

陈寿福原本是将腾讯QQ原版和珊瑚虫增强包打包在一起供用户下载,初衷是方便用户使用,不需要单独下载两次,为了充分尊重腾讯的著作权,还特别命名为“腾讯QQ2006珊瑚虫版”,著作权声明的很清楚。这就像是上飞机前免费领取报纸杂志,什么晚报、信报、京华时报都是摞在一起放在一个台子上,走过去拿上就走,如果非要分三个台子放,每个人非得跑三个地方才能都拿到,如此设计的人估计早被旅客的骂声吵死了,或者被口水淹死了。

用户下载了腾讯QQ2006,送一个珊瑚虫增强包,或者反之讲也可,反正两个都是免费的,这本是互联网上常见的事。不过既然腾讯不高兴,陈寿福还是尊重腾讯的意见,撤除了珊瑚虫网站上的原版下载,只留下了增强包的下载。

陈寿福本身网站已经不提供下载了,也就不侵权了。不过别的下载站仍然在提供腾讯QQ珊瑚虫版的下载,也就是原版加增强包的打包下载版。我想法院既然判陈寿福不能下载,没有判陈寿福不能打包,再者说也不一定是陈寿福在打包,应该没有法律问题了吧,否则就是法院自己抽自己嘴巴。

总结:

这次腾讯精心策划,动用非常规力量,将本来已经结束的一个民事案件(显然没有达到腾讯目的)升级为一个刑事案件。案子本身虽然还没有最终结果,这个令人反胃的片子已经把我恶心的够呛,从中可以看出腾讯的水平和本性。

我希望提醒广大网民和业内工作者,这次事件已经不是简单的法律事件,最终的结果一定是双方实力对比来主导。腾讯家大业大,又有政府的支持,从其行为可见其穷凶极恶;而陈寿福有什么?他仅仅是一个个体,“腾讯公司”与“个体”对垒的结果可能不言而喻。做为陈寿福曾经深爱着的网民们,我们能做的只有一起烧香,求伟大的如来佛祖和孙悟空下凡帮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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